宁建(城)发〔2019〕2号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彭阳县城市管理局,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度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宁建城发〔2018〕23号)安排,我厅于2018年10月10日至23日对全区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与抢修人员等“三类”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经培训考核,共有756人(含2017年培训补考人员33人)达到培训合格条件,现予公布。
请各市、县燃气管理部门负责人于2019年1月25日起到我厅城市建设处领取《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联系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李建平,联系电话:0951-5043756。并请各市、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汇总统计丢失2016年、2017年《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20日前报送我厅,以便补办证书。联系人:银川市燃气行业协会孙传琦,联系电话:15202607037。
附件1:2018年全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2017年全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补考(含资料核查)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3:2017年《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未领取人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